为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确保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教学研究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仪器设备要实行专人管理,负责仪器设备管理的同志应认真负责,按规定建立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和低值品账册,管理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借调和报废工作。
二、要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原理和操作方法,并具有一定的维护保养知识并定期保养。仪器设备严禁随便拆改,确有需要拆改,要先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闲置或使用率很低的仪器设备,应及时上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校内调剂使用。
四、仪器设备的调拨、借用和报废等按《泸州医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