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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方案
作者: 23-03-24 17:11:13 点击: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组织面试、评分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协调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二)复试工作组

复试工作组由5名或5名以上导师和工作人员组成。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2人,监察员1人。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三、工作实施

复试工作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复试、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核、体检。复试总分为300分,到达180分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组织

复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注重对学生专业能力素养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

(二)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分数线及一志愿复试名单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上发布。调剂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网站(https://ggwsxy.swmu.edu.cn/)上发布。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发布,并由复试工作组秘书逐一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等。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联系上,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将在学校研招办指导下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自备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凡有弄虚作假,隐报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1. 考生身份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2.学历学位审查: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进行审查。

3. 学历学籍核验:复试前完成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核验工作。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公共卫生学院发放的《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五)复试资格核查

1.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需核查复试考生资料,考生应仔细阅读《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注意事项

(1)本科专业不符合招生简章所规定专业者不得报考。

(2)凡有弄虚作假,隐报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方式

线下现场分批复试。

第一批:一志愿上线考生;

第二批:调剂考生。

(七)复试内容及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为80分,综合面试满分120分。

1.专业笔试: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根据考试涵盖的科目(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及社会医学)及对应的教材命制。考试时间90分钟。

2.专业外语笔试: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制专业外语笔试题目。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阅读及翻译能力,与专业笔试同时进行。考试时间60分钟。

3.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考生在参加综合面试时,采用中英文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我介绍,自我介绍结束后,由考官对考生进行提问。

(八)复试结果

复试成绩由小组成员当场独立评分。须对复试成绩进行双人复核。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院系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存时间一年。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布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总成绩÷3)×50%。

复试小组秘书按照公式折算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双人审核无误后将成绩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本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对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调剂考生的成绩要求。

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院的调剂工作办法。

(二)调剂原则

对符合我院调剂条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外语成绩仍相同者,初试业务课成绩高者优先。

调剂要求:初试业务课一为:卫生综合(试题代码:353)。

(三)调剂工作安排

1.学院根据教育部通知,将调剂信息报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在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网站(https://ggwsxy.swmu.edu.cn/)发布,同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及接受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允许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将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束后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

2.所有调剂考生均进行现场复试。

3.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

4.所有调剂考生均进行线下复试,需参加所复试方向的专业笔试、专业外语笔试、综合素质考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

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总成绩÷3)×50%】。复试合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全部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出现总成绩并列时,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

七、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六)入学后3个月内,办公室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纪检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监督,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或举报由我校信访办负责调查、处理。受理投诉、申诉或举报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7天内。对投诉、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3161326

邮箱:yzb@swmu.edu.cn

信访电话:0830-3177023

邮箱:xinfang@swmu.edu.cn

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方案中未尽事宜参照《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结核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wmu.edu.cn/)下载。

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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