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工作,根据研究院《西南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组织面试、评分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协调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二)复试工作组
复试工作组由5名或5名以上导师和工作人员组成。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2人,监察员1人。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成员:全体招生导师和工作人员。
三、工作实施
学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研究生院将分批次接收考生申请信息,院所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后,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由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在学院官网公布。
(二)复试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复试时间,学院会一对一通知到考生。
(三)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1.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材料按要求送交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审查相关事宜。未完成复试资料审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具体材料包括:
必须提供类: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个人签字的复试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自行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字,附件1);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盖章版(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院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建议提供类:
(1)四六级成绩单扫描件等;
(2)获奖或荣誉证书扫描件;
(3)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2.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院所将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为80分,综合面试满分120分。
1.专业笔试: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根据考试涵盖的科目(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社会医学)及对应的教材命制。考试时间90分钟。
2.专业外语笔试: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制专业外语笔试题目。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阅读及翻译能力,与专业笔试同时进行。考试时间60分钟。
3.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考生在参加综合面试时,采用中英文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我介绍,自我介绍结束后,由考官对考生进行提问。
四、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六)入学后3个月内,办公室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填写后签字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结核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wmu.edu.cn/)下载。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纪检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监督,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或举报由我校信访办负责调查、处理。受理投诉、申诉或举报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7天内。对投诉、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3161326
邮箱:yzb@swmu.edu.cn
信访电话:0830-3177023
邮箱:xinfang@swmu.edu.cn
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方案中未尽事宜参照《西南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