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为贯彻执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库,保证四川省科技奖励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权威性,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推荐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资格和条件
所推荐的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管理,并在本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具有较高造诣和权威性,为人正派,客观公正,且目前仍然活跃在科技工作第一线的省内、外专家。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所推荐的专家本人应认真、准确、负责的填写《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推荐表》,于2014年5月7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省科技厅成果处)。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经省科学技术厅审查、认定后,纳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库。专家实行信誉管理。
联 系 人:李 航 夏纪毅
联系电话:3161837
传 真:3161837
附: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推荐表
科技处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