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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ggwsx 16-10-13 16:23:18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www.scst.gov.cn/zhuzhan/tz/20150730/21778.html)已经发布,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除外)、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 企业是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财政科技资金作为引导资金,鼓励企业申报、鼓励产学研协同攻关。

3.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4. 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具体要求见指南),并出具资金配套证明。

5.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 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详见“申报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补充通知”(项目管理中心“申报须知”)。

7.申报项目应严格按指南要求申报,不符合指南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指南类别

(一)重大产业发展及重大公益民生类

1. 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及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申报指南仅包括养老健康服务业,其它如电子商务、科技金融、孵化器、工程化平台等在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另行发布)

2.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七大传统优势产业

3.高新领域常规研发项目

4.农村、社发领域其它产业及公益常规研发项目

5.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

6.重点新产品

(二)基本科研类

1.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2.应用基础研究

3.软科学研究

4.省院省校科技合作

(三)人才类

1.青年科技基金

2.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

3.科技创业人才

4.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

(四)综合类

1.科技扶贫

2.科技培训

3.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4.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助资金

(五)省级科研院所类

1.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2.省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3.省级转制及开发科研院所贷款贴息

4.省属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专项资金

三、项目申报程序

201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助资金除外)。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http://xmgl.scst.gov.cn/),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从“项目负责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一式3份双面(《指南》中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报送)打印申报书并报送至各院系、中心(所)。

(三)院系、中心(所)审核

各院系、中心、所需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认真填写申报推荐清单并在清单上加盖各院系、中心(所)章,将纸质《项目申报书》报送学校科技处项目科,个人报送一律不予受理。

(四)《指南》中关于申报流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指南要求填报。

四、项目申报时限

因所有项目需先报送至教育厅审核,因此根据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校所有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8月28日。纸质申报书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8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特别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员务必认真各申报类别项目指南。

2、基础研究类中“基础研究”、人才类项目中“青年科技基金”、“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科技创业人才”、“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均为限额申报项目,限额申报要求具体如下:

(1)基础研究类中“基础研究”和人才类项目中“青年科技基金”、“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科技创业人才”每个院系、中心(所)均限报1项;

(2)人才类项目中 “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 每个院系、中心(所)均限报2项.所有项目推荐汇总至学校后再统一择优推荐。

申报联系人:郑小莉 刘西林

 

学校科技处

2015年8月3日

附件:申报推荐清单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6/1012/20161012094438862.doc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6/1012/2016101209443967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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